電動執行機構在自動運行的狀態下,經常會遇到出現振蕩現象。由于振蕩的存在,極易引起電動執行機構的故障。若電動執行機構經常處于振蕩狀態下運行,將嚴重影響電動執行機構的使用壽命。因此,在調節系統中應消除振蕩,以保證調節系統的正常運行。
電動執行機構引起振蕩的原因較多,現結合設計、安裝調試及運行的經驗,說明引起電動執行機構振蕩的原因及消除方法:
一、 電動執行器閥位反饋小回路振蕩,產生振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電動伺服操作器的不靈敏區Δg太小,過于靈敏,使執行器小回路無法穩定而產生振蕩。
2、當電動執行機構失去制動作用而產生惰走現象時,也會引起電動執行機構小回路振蕩。
針對上述引起電動執行機構振蕩的原因,對電動伺服操作器不靈敏區Δg太小引起的振蕩;根據運行中的經驗,把電動同服操作器的不靈敏區Δg調整在±150~±200μA時可以消除小回路振蕩。對于電動執行機構失去制動,應查出電動執行機構失去制動的原因給以排除。
二、 電動執行器由于信號源波動使變送器輸出波動而引起的振蕩,對象變化引起信號源波動而造成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用機械阻尼的方法減小變送器輸出信號的波動,以至消除機構的振蕩。
三、 電動執行器中由于調節系統參數整定不當引起系統振蕩而導致電動執行機構振蕩。對于單回路調節系統,比例帶過小,積分時間過短,微分時間和微分增益過大都可能產生系統振蕩。對于多回路系統,除和單回路系統有共性的問題外;還存在著回路之間的相互影響,由于參數整定不合適產生各回路間的共振。 對于上述原因引起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可以在系統整定時合理的選擇這些參數,使回路都有保持的穩定裕度。
四、 電動執行器中由于調節閥流量特性太陡或閥門運行在小開度時,引起調節器過調而使電動執行機構振蕩。由于調節閥的特性受工藝條件限制,較難修改時,可以把調節器的比例帶適當增加,以改善調節品質。
五、 由于電動執行機構聯桿和調節閥間的聯接件的游隙和間隙過大,也將造成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所以在電動執行機構傳動部件安裝時,要保證所有連接件不應有游隙和間隙,所有連接件應按三級精度配合制造。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是運行中常見的一種故障現象,直接影響調節品質,其內在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在分析和排除故障時,要從系統構成、安裝調試等多方面去分析故障原因,再設法進行消除。